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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违建一年半毫发无损官方称拆除需审计dd-【新闻】

发布时间:2021-04-05 17:04:52 阅读: 来源:试纸厂家

南京一违建一年半毫发无损 官方称拆除需审计

原标题:南京一违建一年半毫发无损 官方称拆除需审计(图)

五栋建筑临湖而建,一字排开,在公园中格外显眼

2013年6月,位于南京雨花经济开发内的水利公园,突然冒出五栋建筑,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建筑早在当年8月即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建,但近一年半过去了,这几栋建筑虽然历经南京市“治乱整破”以及“大干一百天”等专项拆违行动,仍然未被拆除。雨花经济开发区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他们正在对此进行审计,等审计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拆除。

举报:违建屹立近一年半未拆除

记者来到位于南京三桥旁边的水利公园,在公园靠湖的位置,这五栋白色建筑格外显眼,建筑主体已完工,外墙涂刷完毕,只是内部还未装修。建筑旁还建有一个网球场,粗略估计这五栋建筑面积在2000平米左右。附近一名村民介绍,这些建筑在2013年6月建成后便一直停工。在建筑的大门口,记者看到门头上赫然写着“老码头文化产业园”的字样,大门被木板封住,外人无法进入。

记者调查了解到,这五栋建筑属于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管辖。管委会副主任王鹏介绍说,该地块属于雨花经济开发区所有,地块上原来有几栋建筑,后来政府将其租给一家公司做酒店,但由于经营不善,该酒店不久便关闭,房子就此闲置。

王鹏称,由于历史原因,当时的房子并未办理土地、规划等手续。后来雨花开发区招商引资,希望将其打造成为文化创意产业园,由于原有房屋已不能满足需求,且多为危房。2012年上半年,经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开发商对房屋进行拆除改造,在原址建成了现有的五栋建筑。但记者在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软件谷管委会规划建设部查询了解到,翻建的这五栋建筑并未办理规划手续。

据王鹏介绍,2013年8月,有人举报这五栋建筑未取得相关规划手续,随后开发区城管局介入调查,由于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超面积翻建情况,开发区城管局认定其为违建,并发放了停工通知书,此后这几栋建筑便一直闲置。王鹏称目前开发区正在对开发商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完成后将上报雨花区政府,等领导决策后再进行处理。“我们现在也在跟开发商沟通,毕竟我们招商进来的企业,如果单方面把违建拆掉,企业肯定会有想法。”

管委会:拆除违建需审计

既然该建筑被认定为违建,为何又要对其进行审计呢?王鹏介绍,审计主要是为了明晰开发商的投入情况,“按照原有面积,开发商投入的我们要进行赔偿,超面积的部分肯定不能算,原有面积到底投入多少,需要审计清楚。”

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当初雨花经济开发区为了能够招商顺利,默许企业对该地块进行改造,因为没有土地、规划等手续,开发商改造中被群众举报,开发区不得不下发了停工通知,并认定五栋建筑为违建。“这样一来企业的投入便打了水漂,企业肯定向政府施压,开发区当初允许翻建,现在又认定建筑是违建,自然骑虎难下,只得采取折中办法,对企业进行补偿。”该人士表示,在谈判中双方对于补偿金额并未达成一致,开发区迫于压力,只得对资产进行审计,以获得双方都满意的结果。记者就此说法询问雨花经济开发区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以“里面情况复杂,不好说”为由拒绝回复。

雨花经济开发区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表示,当初为引进这家企业管委会做了很大努力,现在闹得要拆掉违建,毕竟企业投了大量资金,这会损害政府的招商引资形象,因此处理起来非常棘手。

律师:政府招商急功近利

江苏德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毅表示,此事涉及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从行政法律关系上说,该建筑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建,就应该进行拆除,政府迟迟不拆,涉嫌行政不作为;从民事法律关系上说,当初开发商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协议时,如果开发区允许开发商原面积翻建,由于最终的建筑物不合法,可以认定当初的协议无效,但开发区政府需要分担开发商投资造成的损失,如果涉及赔偿,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当初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对于建筑物翻建是否有约定呢?记者就此询问王鹏,他表示当时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时,在合同中并未对原面积翻建等具体事项做出约定。“当初签订协议不可能写得那么细,允许开发商原面积翻建也只是口头协议而已。”记者提出能否当面看下该协议,但经多方联系,最终未能如愿。与协议同样神秘的还有开发商的身份,记者试图联系开发商,但无论是王鹏还是管委会另一位负责人均表示不清楚该企业的具体名称。既然不清楚企业名称,当初下发违建通知以及现在的审计都是怎样进行的呢?一位工作人员在打电话询问后表示未问到企业名称,建议记者询问管委会的招商部。记者随后找到招商部负责人陈如强,他表示,企业名称后来变更过,现在的名称自己也不清楚,随后他以自己工作忙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张毅律师表示,政府在招商引资时,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不能只看到眼前“利益”而忽略法律,像雨花经济开发区这样,当初急于招商,未考虑用地、规划等手续,以致造成今天这个局面,不仅企业蒙受损失,还可能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从2013年8月到2014年12月,在近一年半的时间里,南京市历经“治乱整破”、“大干100天”、“大干200天”等拆违专项行动,但这五栋违建依然“毫发无损”,后续到底如何处理,人民网将对此继续关注。(韩振、朱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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